周翼娜

合伙人

       拥有房地产、企业并购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

       房地产方面:为深圳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境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经营与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等提供法律与政策咨询服务;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XX培训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该公司顺利完成工程结算。

       企业收并购方面,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兄联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合同谈判、起草,并出具《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深圳市海德致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融资及并购、重组谈判,为该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开展尽职调查,起草、审核相关合同文件。

       另外,早在2014年,本人代理的深圳市艾格曼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华欣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征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继征、周重华买卖合同纠纷为当时深圳市少有的关联企业在未签署担保协议的情况下,债权人通过主张 “人格混同”请求法院判令两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胜诉的案件。在王小丹等二十九人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合同纠纷,则是深圳市首例在未取得银行任何文字资料的情况下,以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存在过错,通过银监会投诉、复议等一系列法律手段搜集证据,最终判决银行清偿投资人全部本息损失的案件。而在亨特建筑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亨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未获得清偿的情况下,受亨特公司委托,本人收集资料后从债权人代位权的角度提起诉讼,最终帮助亨特公司与雅百特公司达成和解,全额收回款项。

       从业至今近10年的时间里,本人主办的收并购项目标的额达十数亿元,提供法律服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十余个,代理各类诉讼案件数百例,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经验。